家福動物醫院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50714 
處分日期
20150203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4305701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