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嘉工程有限公司(劉永紘)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產業園區管理局
- 公告日期
- 20250716
- 處分日期
- 20250425
- 處分字號
- 經園高屏字第1140101124A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