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王孟德)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中市 
公告日期
20180312 
處分日期
20180115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第1070007157號 
違法法規法條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2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受處分人承建位於臺中市太平區祥順路一段與東平路交叉口之「新光水資源回收中心興建工程(含三年試運轉)」,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終沉池,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高差約5公尺);又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終沉池及消毒池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高度約5公尺)(包含終沉池內之施工架未設置護欄),致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之5號2樓 
公司狀態
核准設立 
統一編號
66538256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土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