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涵震即大寮光明冷飲店(吳涵震)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81002 
處分日期
2018091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736830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