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慶林(詹慶林)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81110 
處分日期
20180921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239246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一、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將吊斗等作業裝置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並安置煞車等,防止該機械逸走。十二、…。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