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慶林(詹慶林)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81110
- 處分日期
- 20180921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3924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一、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將吊斗等作業裝置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並安置煞車等,防止該機械逸走。十二、…。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