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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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陳淑玲即華榮實業工程行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422
處分日期
2025021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52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且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及未於該處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