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清河即三井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51013
- 處分日期
- 2025080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64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泥作放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泥作放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