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曾定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81210 
處分日期
20181022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267097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