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同波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0614 
處分日期
2016041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33772802號 
違法法規法條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5款。;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1、3、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1.對於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2.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之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3.對勞工於工地從事木作作業使用未符合規定之合梯。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