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頂工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 公告日期
- 20190712
- 處分日期
- 20190429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08001153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事項
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第32條第2項:「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