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有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10310
- 處分日期
- 202011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9020527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1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使勞工於高速公路進行道路作業,未依從道路交通主管機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所定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規定,施工單位進行高速公路移動性施工(外側路肩施工)時,人員應於工作區域[工作車前後緣起算各10公尺之內(含工作車)]內工作、工作車得與標誌車合併,惟須具備標誌車應有之功能等管制設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