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正賢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21001 
處分日期
20120703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135496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法規內容
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