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李志宏)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公告日期
20250701 
處分日期
20250307 
處分字號
南環字第1140008055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高度2公尺以上邊緣開口,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現場未置安全母索或捲揚式防墜器提供安全防護設施作業人員使用。高度2公尺上之打樁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亦未採安全網等措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