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華即林秀華即順豐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01008 
處分日期
20200814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2038872號 
違法法規法條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1.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二、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三、…。2.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3.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