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鎂姍即晨翔建築工程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00207
- 處分日期
- 201911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4908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2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等防護設備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雇主對於高度五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對於模板支撐組配、拆除(以下簡稱模板支撐)作業,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