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籠交流道鮮肉湯包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苗栗縣
- 公告日期
- 20170705
- 處分日期
- 20170627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601218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