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秝工程有限公司(高毓璟)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0515
- 處分日期
- 2025040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1628A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3款、第281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三、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禁止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