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全豐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陳昆漢)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0407
- 處分日期
- 202502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1140250758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057條1項、同規則第24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洪堂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