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工作;未確實巡視作業場所;未指導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