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伯豐)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80110 
處分日期
20171113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60268289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堆高機應設置後扶架。但堆高機已註明限使用於將桅桿後傾之際貨物掉落時無引起危害之虞者,不在此限。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名稱
台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61號11樓 
公司狀態
核准設立 
統一編號
11914002  
營業項目
玻璃容器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