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高志尚)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00207
- 處分日期
- 2019122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32495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堆高機應設置前照燈及後照燈。但堆高機已註明限照度良好場所使用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之人行道、車行道與鐵道,應儘量避免交叉。但設置天橋或地下道,或派專人看守,或設自動信號器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五、車輛機械之作業或移動,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應置管制引導人員。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31號1樓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其他乳品製造,其他巧克力及糖果製造,其他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湯類罐頭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