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高志尚)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00207 
處分日期
20191223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324955號 
違法法規法條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堆高機應設置前照燈及後照燈。但堆高機已註明限照度良好場所使用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之人行道、車行道與鐵道,應儘量避免交叉。但設置天橋或地下道,或派專人看守,或設自動信號器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五、車輛機械之作業或移動,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應置管制引導人員。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31號1樓 
公司狀態
核准設立 
統一編號
11768704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其他乳品製造,其他巧克力及糖果製造,其他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湯類罐頭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