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樺營造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60110
- 處分日期
- 201512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4020440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議會議,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對於5樓施工架旁從事模板傳料作業時,未使3樓施工架上電線插座電線帶電體部分設有防止絕緣被破壞之設施,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感電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亦未指導協助承攬人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之虞。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