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何義純)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40902 
處分日期
20240726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條字113020225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8條第2項 

違反事項

雇主未按月繳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