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環工有限公司(謝昊彣)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609 
處分日期
20250410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1530A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1、2、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150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及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