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健泰樂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40627 
處分日期
2014040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331950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法規內容
未達基本工資;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