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龍電子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81108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37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1條第1項、第25條、第36條、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特定化學物質,其儲槽之閥等開關未明顯標示開閉方向,亦未於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輸送對象設備,作業場所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使勞工於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作業,未將禁止勞工在該作業場所吸菸或飲食之意旨揭示於顯明易見之處。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