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庭園汽車旅館(楊登凱)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雲林縣 
公告日期
20250903 
處分日期
20250812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動一字第114342424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19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發給服務證明書;未覈實登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計給國定假日出勤工資

罰鍰金額
8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