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惠琴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80510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38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項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1條第1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5條第1款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於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辦理下列事項:(一)事先依模板形狀、預期之荷重及混凝土澆置方法等,依營建法規等所定具有建築、土木、結構等專長之人員或委由專業機構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二)訂定混凝土澆置計畫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三)設計、施工圖說、簽章確認紀錄、混凝土澆置計畫及查驗等相關資料,於未完成拆除前,應妥存備查。(四)有變更設計時,其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應重新製作,並依本款規定辦理;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不得連接使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