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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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同仁院醫療財團法人萬華醫院(蕭竹生)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0119
處分日期
20151124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435598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