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鼎工程有限公司(劉德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0715
- 處分日期
- 202506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714A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6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第280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使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為防止土石崩塌,應指定專人,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但開挖垂直深度達一點五公尺以上者,未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使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除應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外,未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