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花君即馨勝商號

主管機關
台東縣 
公告日期
20250407 
處分日期
20250407 
處分字號
府社勞字第114007059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