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珍即珈蒂諾食品行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40421 
處分日期
2014011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2386975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達基本工資;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