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華即美佳彩色冲洗攝影舘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160510 
處分日期
20160425 
處分字號
府勞條字第105035688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