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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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歐姆列滋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21001
處分日期
20120723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135481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7條
違反法規內容
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