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私立敦鄰文理短期補習班(顏晨婷)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41205 
處分日期
202410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027417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46條 

違反事項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雇用未滿18歲員工未依法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文件

罰鍰金額
6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