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祐

主管機關
雲林縣 
公告日期
20250304 
處分日期
20250219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動一字114340853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46條 
違反法規內容
未滿十八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