暉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李暉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909 
處分日期
20250722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402051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016條第1項第0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衝剪機械具有下列切換開關之一者,在任何切換狀態,均應有符合第四條所定之安全機能:一、…。二、雙手操作更換為單手操作,或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三、…。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