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吳東昇)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30103 
處分日期
20221114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1031812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依下列之規定:一、如在原動機與鍋爐房中,或在機械四周通往工作台之工作用階梯,其寬度不得小於五十六公分。二、…。;雇主對於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依下列之規定:一、…。二、斜度不得大於六十度。三、…。;雇主對於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依下列之規定:一、…。三、梯級面深度不得小於十五公分。四、…。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136號5樓 
公司狀態
核准設立 
統一編號
07435515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棉混紡紗(線)紡製,其他人造纖維製造,絲織、麻織、棉織、毛織品批發,其他人造纖維梭織布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