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利企業有限公司(黃合天)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40819
- 處分日期
- 2024062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1347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屋頂層造型柱高度3.6公尺模板組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度44.8公尺之模板吊料平臺,未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對於屋頂層高度3.6公尺施工架從事模板組立作業,其支撐點未綁結固定,使其無脫落或位移之虞;對於屋頂層造型柱模板組配作業,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模板支撐組配事項。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