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建興即泰興肉脯店(黃建興)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41209 
處分日期
20241017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30206799號 
違法法規法條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191-1條第1項第1至8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消費事業單位將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供廠場使用,未辦理下述「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未訂定容器串接供應使用管理計畫;容器未設置於室外;容器及配管未採取防止液封措施;連結容器處未加裝防止氣體噴洩裝置;未設逆止閥;撓管及配管之選用及安裝未符合國家標準等;未設置漏洩及地震偵測自動緊急遮斷裝置;未標示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使用於儲存高壓氣體之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未加固定。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