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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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達震興業有限公司(戴國達)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407
處分日期
2025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75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於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錢裕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