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南一廠(彭俊雄)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產業園區管理局 
公告日期
20251029 
處分日期
20250702 
處分字號
經園高環字第114010184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雇主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設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