佑螢股份有限公司(吳學明)

主管機關
嘉義縣 
公告日期
20250301 
處分日期
20250219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140039558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規定於年度終結時給予特別休假未休折發薪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