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張宏碩)

主管機關
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421 
處分日期
20250217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379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5條 
違反法規內容
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罰鍰金額
8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