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01104 
處分日期
20200827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363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8條第1、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馬達之轉軸、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原動機制動;對於鍋爐設置場所,未在作業場所入口明顯處設置禁止進入之標示;未將鍋爐操作人員資格證件影本揭示於明顯處所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