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張源清)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0610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處分字號
- B114020071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對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應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並使勞工確實遵守。;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存。;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加工物、切削工具、模具等因截斷、切削、鍛造或本身缺損,於加工時有飛散物致危害勞工之虞者,雇主應於加工機械上設置護罩或護圍。但大尺寸工件等作業,應於適當位置設置護罩或護圍。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桃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茄苳里永豐路416巷30號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食品、飲料及菸草製作用機械設備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