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口弘)有限公司(林以珊)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171002
- 處分日期
- 20170817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5945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