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民企業有限公司(林家豪)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51114
- 處分日期
- 2025102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2176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違反事項
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未予適當換氣;於當日作業開始前,未確認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對進出該場所勞工,未予確認或點名登記;未將注意事項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未指定缺氧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事項;進入局限空間從事焊接、切割、燃燒及加熱等動火作業時,未簽署動火許可後,始得作業。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