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電器工程有限公司(林振峰)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0715
- 處分日期
- 2025063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01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1第2款、第7款、第128條之9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之作業,未依下列事項辦理:二、除行駛於道路上外,為防止高空工作車之翻倒或翻落,危害勞工,應將其外伸撐座完全伸出,並採取防止地盤不均勻沉陷、路肩崩塌等必要措施。但具有多段伸出之外伸撐座者,得依原廠設計之允許外伸長度作業。七、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時,雇主應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高峰電器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公義里口公舘27號1樓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管道工程,電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