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醫院(王柏然)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305 
處分日期
20250103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條字1130373339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4條第2項 

違反事項

輪班更換班次未給予勞工至少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